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查询?
天津市已开始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了!对于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是否有许多疑问呢?天津市财政部关于会计继续教育中常见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查询
答:我市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可点击本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的“诚信信息查询”,登录后查询结果。
二、问:我市应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有哪些?
答:范围包括:我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虽不具有上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目前在我市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应自2019年起每年至少完成90学分继续教育。全日制在校学生在读期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自毕业后的下一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即可。
三、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个人申报抵免学分如何办理
答:会计人员如需个人申报继续教育学分抵免,可登录本网站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由会计人员所在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四、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是否需要补学
答: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9年起执行,2019年以后(含2019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需要完成补学。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需要补学,也不再进行登记。
五、问:考生在我市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有成绩合格科目是否自动抵免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答:在我市报名参加今年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且有成绩合格科目的,系统将自动抵免考生当年继续教育学分,考生无需个人申报。但在外省参加上述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需要个人申报。
转载自:天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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