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担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乙的提名,由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担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乙的提名,由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3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1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3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A.甲必须一次性缴清所有出资,该公司的出资方为合法
B.设乙、丙出资均已到位,而甲因为资金紧张,到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止,实际仅出资10万元。则甲应当自己补足,并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该公司解散时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的出资仍未到位,而债权人因此有权要求三位股东对该笔债权在2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D.设丙的房产由西游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时,将实际价值30万元的房产评估为50万元,那么西游资产事务所如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在其评估不实的20万元金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甲乙丙应当就未缴纳的5万元向公司承担连带补交责任
B.若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丁主张乙、丙承担责任,则乙、丙应当和甲对债权人在5万元的范围内负有连带出资责任
C.设乙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评估是由公平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实际价值为10万元,但评估作价30 万元,那么公平事务所应当在2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设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该土地使用权评估是
由合众评估事务所评估的,但该地实际价值10万元
而评估为20万元,因此造成了债权人戊的损失,如果
合众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2年
C.会议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任期4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2015年度的投资计划
A.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
B.会议决定由乙担任财务负责人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