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哪些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A.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B.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D.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A.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B.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D.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哪些违规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A.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多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B.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C.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以查处的
D.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备具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B.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D.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A.挤占、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助粮食的
B.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
C.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D.向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粮食调运费用的
A.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
B.犯罪的刑事违法性特征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C.我国刑法中犯罪,既有质的要求,也有量的要求
D.犯罪是应当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因此,对所有罪犯都要判处刑罚
A.超出检验完成期限
B.伪造检验结果
C.出具虚假证明
D.侵犯企业商业秘密
A.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C.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D.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免除,说法正确的有()。
A.《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上有关免责的规定
B.法律责任被免除,说明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不合法,但是合理
C.时效免责是指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超过一定期限,违法者将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D.在我国有些刑事违法行为也是不告不理,这也是不诉免责的体现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
2.如果史密斯在我国境外故意撞死中国公民,之后来到我国留学,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行使管辖权,则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又是什么?
3.史密斯的行为构成何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4.该罪属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的哪一大类?该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5.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史密斯有哪些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A.刑事
B.民事
C.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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