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2日,一对美国律师夫妇利用新闻组发广告,成为第一个利用互联网网络赚钱的人。这一事件
A互联网具有营销价值
B通过互联网赚钱是可能的
C发垃圾邮件是成本最低的网络赚钱方法
D网络营销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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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张某夫妇生有一子A,2017年2月6日(A两岁),A在村外玩耍时,被犯罪人李某拐卖到云南某地。后A被云南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李某逃跑),但由于A尚年幼,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寻找亲生父母。后经公示催告后,仍无法联系A的生父母,于是A被云南当地孤儿院收养。2017年9月,一对美国夫妇经涉外收养公证程序收养A。2018年4月,陈某、张某经多方寻找后,发现其亲子A已被外籍夫妇收养,遂请求云南的孤儿院解除收养关系,但该美国夫妇已将A带至美国且拒绝将A交给其亲生父母。
问:(1)A的涉外收养公证是否合法?
(2)陈某、张某夫妇应当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
A.格兰特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应由美国课税
B.格兰特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C.玛丽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为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D.玛丽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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