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李先生生前立了五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四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分割财产应该以第()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A.一
B.三
C.四
D.五
提问人:网友zhangwei2018
发布时间:2022-01-06
A.一
B.三
C.四
D.五
A.第一份
B.第二份
C.第三份
D.第四份
A、第一份
B、第二份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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