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5%以内,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0.9倍结算;工程量减少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1.1倍结算。
基础工程施工时,为确保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将施工方案中的基坑降水深度5.1m增加到6.Om,由此多投入措施项目费7万元。工程结算时,经现场测量,A、B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如下表:
合同约定,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5%以内,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0.9倍结算;工程量减少幅度大于5%时,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1.1倍结算。
基础工程施工时,为确保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将施工方案中的基坑降水深度5.1m增加到6.Om,由此多投入措施项目费7万元。工程结算时,经现场测量,A、B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如下表:
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为24000m3,综合单价为45元/m3,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20万元。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如下:(1)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完成后可进行结算;(2)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动范围10%以内时执行原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加超过10%以外的部分,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3)发生工程量增减时,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按投标清单计价表中的费用比例计算;(4)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补偿为50元/工日,设备闲置补偿为200元/台班。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认为基础工程远离市中心且施工危险性小,要求施工单位减少合同价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事件2:原有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尚未开始下道工序时,建设单位要求增加部分基础工程以满足上部结构调整的需要。经设计变更,新增土方开挖工程量4000m3,开挖条件和要求与原设计完全相同。施工单位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完成了新增基础的土方开挖工程。 事件3:由于事件2的影响,造成施工单位部分专业工种人员窝工3000工日,设备闲置200台班。人员窝工与设备闲置得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确认后,施工单位提交了人员窝工损失、设备闲置损失及施工管理费增加的索赔报告。
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事件2中,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的工程费用是多少?写出分析计算过程。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是多少?(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
逐项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费用是多少?
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纳入结算的费用项目有哪些?结算的费用是多少?(涉及金额的,以万元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
表5.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表
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12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6.6万元);其他项目费用包括:暂列金额为10万元,业主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28万元,总包服务费用按5%计算;管理费和利润以人材机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8%;规费和税金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10%。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包括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后的签约合同价的20%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60%。预付款在合同期的后3个月从应付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40%随工程进度款在第1个月支付,其余总价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4个月随工程进度款平均支付;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业主按承包商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其他项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与当月发生的其他工程款同期结算支付;
5.当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5(或1.1)
6.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超过基期价格5%及以内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超过5%以上的部分由业主承担;
7.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及业主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合同外零星工作,现在签证费用4万元(含管理费和利润);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20%(原清单工程量400m2,综合单价180元/m2)
,增加相应单价措施费用1万元,对工期无影响;
2.第4个月业主的专业分包工程完成,实际费用22万元;另有某分项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格比基期价格上涨12%(原清单中,该材料数量300m2,材料价格200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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