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婚前、婚后赠与中说法正确的是()
A.已结婚为目的,房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已婚,则不能收回
B.单纯将房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C.婚后赠与,特别是婚后夫妻共有产权,需要配偶出具书面同意赠与声明书
D.婚后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当无效,因此隐瞒配偶赠与房产,配偶有权要回房产
A.已结婚为目的,房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已婚,则不能收回
B.单纯将房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C.婚后赠与,特别是婚后夫妻共有产权,需要配偶出具书面同意赠与声明书
D.婚后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当无效,因此隐瞒配偶赠与房产,配偶有权要回房产
A.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B.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C.当事人结婚后所得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明确表示为双方订婚购房出资的,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A.婚前持有的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一般都会被认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B.婚前财产装入信托后,信托本金产生的收益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成立家族信托,配偶需签署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声明
D.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如无明确约定,赠与财产属于子女一方财产
案例三: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00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30万元,婚后房屋拆迁,二人在原基础上增添20万元购得一套三室新居。婚姻存续期间,甲出资10万元与丙合伙经营一甲运输公司,约定丙负责经营。乙接受国外叔叔赠与的价值 10万元的钢琴一架,明确归乙所有。现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案例三,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三室新居的归属说法正确是()。
A.属于婚前财产,归家个人所有
B.属于婚后财产,夫妻共同共有
C.属于婚后财产,应当按份共有
D.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后有重大改善的情形,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婚前一方将自已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撤销赠与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在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B.甲男与乙女可以口头约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C.甲男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向朋友丙借款5万元用于为自己购买名贵手表,该5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D.甲男与乙女约定婚后生活中凡是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甲男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向不知情商家购买了一台价值1200元的洗衣机,该行为对商家不发生效力
A.一方婚前购买并约定归个人所有的住房
B.一方婚前接受父母赠与所得的住房
C.一方婚后依法定继承所得的住房
D.一方婚后依法赠与合同接受赠与其个人的住房
A、男方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但房子是女方父母在婚后所买,并且买房子时也没有强调是单独赠与女方一个人的,故应当视为是对两个人的赠与
B、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位于高新南区的一套房产,并登记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双方未协商一致,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
C、婚后,男方家出资60万,女方家出资40万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所有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离婚分割该房产时,法院会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
D、婚前,男方口头承诺将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婚后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没有到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后男方出轨并反悔,女方起诉,法院很难支持其分得一半得诉讼请求
E、婚后,女方伪造男方签名将夫妻共有房屋以低于市值5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并到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男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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