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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由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诊断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治疗效果仍不显著,且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为其适宜的工作。()
A.经本人申请
B.用人单位批准
C.双方协商同意
D.暂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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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对有两次以上流产史、现无子女且准备生育的女职工,不适合在原工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提出申请后,根据()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给女职工调整适当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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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婴儿满1周岁后,经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用人单位可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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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的休息时间。
A.1月至2月
B.1至2天
C.1周至2周
D.3天至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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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经期女职工,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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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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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康复医疗机构资质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或者具有急救和不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疗机构、骨科专科医疗机构资质,开展康复医疗服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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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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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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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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