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纵火案,辩护人提出被告张某不在现场的证据,合议庭认为此项证据存在问题,此
A.应当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B.应当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
C.应当否认此项证据的效力
D.可由被害人对此项证据质证
A.应当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B.应当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
C.应当否认此项证据的效力
D.可由被害人对此项证据质证
A.应当否认此项证据的效力
B.应当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
C.可由被害人对此项证据质证
D.应当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A.某县法院副院长黄某之妻的弟弟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之一,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法院决定由副院长黄某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开庭公告贴出后,被害人孙某向法院申请黄某回避。对于黄某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B.崔某系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关崔某的回避应由检察委员会决定,讨论崔某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崔某不得参加
C.方某系某人民法院审判员。方某担任一起被害人为黄某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审判长,被告人为韦某,庭审开始之时,韦某的辩护人于律师,举出两份证据,并申请方某回避。该两份证据证明了方某最近一直借用黄某所有的车牌号为xAx x 888的本田轿车,该法院院长遂依此决定方某回避
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司某提出被害人胡某认识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张法官,开庭前双方还点头互相致意,遂申请张法官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司某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A.某县法院副院长黄某之妻的弟弟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之一,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法院决定由副院长黄某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开庭公告贴出后,被害人孙某向法院申请黄某回避。对于黄某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B.崔某系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关崔某的回避应由检察委员会决定,讨论崔某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崔某不得参加
C.方某系某人民法院审判员。方某担任一起被害人为黄某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审判长,被告人为韦某,庭审开始之时,韦某的辩护人于律师,举出两份证据,并申请方某回避。该两份证据证明了方某最近一直借用黄某所有的车牌号为XAXX888的本田轿车,该法院院长遂依此决定方某回避
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司某提出被害人胡某认识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张法官,开庭前双方还点头互相致意,遂申请张法官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司某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
A.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B.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助理审判员
C.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何某辞职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A.他的妻子(已加入美国国籍)
B.他的高中同学张某,A法院人民陪审员
C.他的一位在监狱工作的舅舅
D.小陈的同事于某,在犯罪现场目睹了案件全过程
A.抗诉应当由该市所属的省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B.李四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为其指定律师
C.二审法院不得以李四的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D.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A.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B.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C.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
D.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A.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予以查明
B.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依法进行二审抗诉
C.被告人孙某提出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予以查明
D.孙某的妻子在二审期间提出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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