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原告诉称:被告讯能公司将作家周洁茹的26篇作品提供给被告汤姆公司开办的网站登载,侵害了本公司对这些作品电子版的专有使用权。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共同给本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两被告辩称:本案涉及的周洁茹作品登载于今日作家网,汤姆公司的网站只是链接了今日作家网的网页,而这种链接是汤姆公司根据讯能公司与今日作家网的主管单位北京市今日视点文化事务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今日视点)签订的合同设置的。汤姆网站本身没有登载周洁茹的作品,故二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博库公司于1999年12月与作者周洁茹签订了《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周洁茹许可博库公司于签订合同后的6年里,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拥有被授权使用作品的电子版权。合同开列的授权使用作品,包括了本案涉及的《我们干点什么吧》、《长袖善舞》两部小说集。2000年2月,周洁茹向博库公司出具授权书,进一步明确了授权内容,即“博库公司作为全球独家的合法受许人独家拥有并使用授权作品之电子版权,可以对授权作品进行数字化,通过磁盘、光盘或因特网,以电子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复制、传输、发行、播放、展览,并可以现在已有的及将来技术发展所产生的电子的或数字方式自由使用授权作品”。周洁茹在授权书中表示没有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2000年6月,被告讯能公司与今日视点签订了一份《文学频道及文化活动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合作为讯能公司的关联公司网站设计文学频道、制作有关栏目内容和开展相关文化活动。被告讯能公司与今日视点根据合作合同的约定,合作在被告汤姆公司开办的汤姆网上开设中国文学频道,在该频道内设有名为“小妖周洁茹的网”栏目,该栏目网页上载有《我们干点什么吧》(珠海出版社)和《长袖善舞》(华文出版社)两部小说集的作品目录,目录页下方均标注“本专栏内容由今日作家网提供”。在小说集《我们干点什么吧》书目下,列有《点灯说话》、《熄灯作伴》第12部小说的书名;在小说集《长袖善舞》书目下,列有《不活了》等16部小说的书名。访问者点击《你疼吗》和《像离了婚那么自在》以外的其他作品名称后,均可阅读到作品内容。
原告博库公司通过汤姆网站发现上述作品在网上传播后,于2000年7月申请公证处对汤姆网上所载相关作品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又于同年10月申请公证处对汤姆网上所载能够证明该网站权利主体的相关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另查明,2000年7月间,原告博库公司曾就登载周洁茹作品一事,通过电子邮件向今日作家网主张过权利,但被告讯能公司、汤姆公司对博库公司的这一举措均不知情。得知博库公司提起诉讼后,讯能公司立即对汤姆网上有关周洁茹作品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讯能公司完成证据保全后,汤姆网站立即取消了与今日作家网的链接。博库公司承认起诉前没有向讯能公司或汤姆公司主张过权利。
问:试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
孔雀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CD专辑《月亮之上》。在该专辑封套上有孔雀公司作出声明:本专辑内的原创歌曲之全部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都归孔雀公司独家永久专有,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该CD专辑收录的曲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年3月7日,孔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永东电器行购得新华牌MI手机一部。同年4月24日,又在国美电器购得新华牌M3手机一部。上述两款手机中均预装有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孔雀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被告新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孔雀公司以受让方式取得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B.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侵犯了孔雀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预装为手机铃声的行为,侵犯了孔雀公司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D.如果国美公司、永乐公司能够证明其销售的系争移动电话机的合法来源,依法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A.孔雀公司以受让方式取得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B.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侵犯了孔雀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预装为手机铃声的行为,侵犯了孔雀公司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D.如果国美公司、永乐公司能够证明其销售的系争移动电话机的合法来源,依法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美电器官方电话
孔雀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CD专辑《月亮之上》。在该专辑封套上有孔雀公司作出声明:本专辑内的原创歌曲之全部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都归孔雀公司独家永久专有,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该CD专辑收录的曲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年3月7日,孔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永东电器行购得新华牌MI手机一部。同年4月24日,又在国美电器购得新华牌M3手机一部。上述两款手机中均预装有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孔雀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被告新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孔雀公司以受让方式取得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B.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侵犯了孔雀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预装为手机铃声的行为,侵犯了孔雀公司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D.如果国美公司、永乐公司能够证明其销售的系争移动电话机的合法来源,依法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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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CD专辑《月亮之上》。在该专辑封套上有孔雀公司作出声明:本专辑内的原创歌曲之全部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都归孔雀公司独家永久专有,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该CD专辑收录的曲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年3月7日,孔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永东电器行购得新华牌MI手机一部。同年4月24日,又在国美电器购得新华牌M3手机一部。上述两款手机中均预装有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孔雀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被告新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孔雀公司以受让方式取得歌曲《月亮之上》(词曲)的著作权,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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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华公司未经孔雀公司许可即将歌曲《月亮之上》预装为手机铃声的行为,侵犯了孔雀公司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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