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二
C.三
D.四
A:包含笔记本电脑在内的序列机
B:包含微型机在内的序列机
C:大、中、小和微型机
D:巨、大、中和小型机
A.智能计算机阶段
B.掌上电脑阶段
C.因特网阶段
D.计算机网络阶段
A. 软盘格式化后,可以在任何微型计算机上使用
B. 装在软盘上的信息可以直接读入CPU进行处理
C. 可以用软盘启动DOS系统
D. 装在软盘上的信息必须经过硬盘才能被计算机处理
1975年,微软公司创立。1990年6月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与IBM在PC软件市场可能产生的冲突进行调查。1993年,美国司法部接到其他软件生产商的投诉,开始对微软公司的市场垄断问题进行调查,集中调查微软DOS的市场策略。1994年7月,微软公司同意修改与个人电脑生产商的软件使用合约,允许其他软件生产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从而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再次起诉微软公司,称其违反了1994年签署的协议,采用非正当竞争手段迫使计算机生产商销售其浏览器软件。当时,微软公司将浏览器软件与其主导市场的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1997年12月,美国地区法官托马斯.宾菲尔德.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签发禁止令,要求微软公司不得勒令计算机生产商在安装Windows95操作系统时要安装其Internel Explorer4.0浏览器软件,迫使微软公司暂时停止捆绑销售计划。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的总检察官起诉微软公司,声称微软公司非法阻止其他软件厂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以保护其软件的垄断地位,后来有一个州退出了这项指控。6月23日,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取消了杰克逊法官对Windows95操作系统软件的限制令,称微软公司有足够的理由将浏览器软件与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8月27日,联邦政府律师开始对比尔.盖茨进行长达三十个小时的质询,后来这次质询的部分录像资料作为呈堂证据上了法庭。10月19日,微软垄断案正式立案,并开始进行法庭调查。11月5日,杰克逊法官称,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微软公司的确存在垄断行为。他称,微软公司的做法阻碍了革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000年1月13日,比尔.盖茨宣布辞去微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任命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作为他的继任。1月18日,微软公司在一次正式的法庭辩论中称,Windows操作系统在高技术行业谈不上垄断,因为该公司既没有控制市场价格也没有掌握整个市场的生产。2月22日,杰克逊法官听取了双方最后的立场阐述,并驳回了微软公司的辩论。4月3日,杰克逊法官宣布,微软公司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用阻碍竞争的手段维持该公司的垄断地位,并企图垄断浏览器软件市场。这位法官还判定微软公司违反了另一项法律规定。5月24日,有关微软垄断案的最后一次听证会在华盛顿结束,为了阻止其垄断行为,微软公司有可能面临被分为三个公司的可能。6月,杰克逊法官做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微软随后提出上诉。2001年2月26日,微软公司被控违反反垄断法一案,进入上诉程序的法庭辩论阶段。在整整两天里,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7名法官全体出席听审(平时是3名)。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将在几个月后,做出是否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裁决。
问题:
结合材料,你认为微软的市场地位是创新还是垄断的结果?并谈谈这个案例对我国产业组织政策启示?
A、传输的每个数据位(bit)都对应SCL信号线的一个时钟周期
B、数据传输过程中,SCL信号线为高电平时,SDA信号线必须保持稳定
C、SCL信号线的高电平和低电平状态都对应传输的数据位(bit)
D、数据传输过程中,SCL信号线为低电平时,SDA信号线必须保持稳定
微软公司是20世纪90年代对美国新经济有重要贡献的成功企业。但微软仍遭遇垄断案。对于新兴产业和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的企业,政府并不放松反垄断行为。1994年7月,美国政府与微软达成一项协议,即不再要求计算机制造商将其视窗操作系统作为必备原件安装。但在1995年11月,因与对手网景公司划分浏览器市场遭到拒绝,微软便要求安装视窗操作系统必须同时安装其“探索者”浏览器。1997年10月,微软实施将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出售。捆绑销售使微软市场份额大增,从原有的3%~4%的市场份额上升至5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为此,美国反托拉斯部门与微软公司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2000年6月地方法院法官判决微软公司分解为两个独立公司。政府拆分微软行为在于保护市场竞争。微软不服又提上诉。其结果是,微软虽未被拆分,但上诉法院确认微软的市场垄断事实,违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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