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是货主在与承运人签订的提单或租船合同中加进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其原因既是他船的过失,也是本船船长、船员或引水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过失或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的,则本船货主在他船(即非载其货物的船舶)对自己所受货损进行赔偿以后,还要对本船承运人提出的索赔予以负责
A.“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B.“船舶责任条款”
C.“船舶保险的海运条款”
D.“船舶保险的损失条款”
A.“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B.“船舶责任条款”
C.“船舶保险的海运条款”
D.“船舶保险的损失条款”
A.“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B.“船舶责任条款”
C.“船舶保险的海运条款”
D.“船舶保险的损失条款”
班轮运输仅按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处理运输中有关问题,承运人和货主之间不签订()。
A.租船合同
B.合同
C.租赁合同
D.买卖合同
A.承运人单方事先拟定的
B. 承运人与托运人共商拟定的
C. 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共商拟定的
D. 承运人与货主共商拟定的
A.定线、定港定期和相对稳定的运费费率
B.船方与货主之间规定滞期、速遣条款
C.船方与货主之间不规定装卸时间
D.通常由船方负责对货物的装卸、运费中包括装卸费
问:船公司如与货主的租船合同产生纠纷,外运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购买了20000吨袋装化肥(采用CIF价格条件),为此,意大利公司以航次租船的形式租用了我国某远洋公司的船舶。待货物装船后,船方向意大利的发货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并在提单上注明“租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并入本提单”的字样。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化肥数量短少了800余吨,但收货人因故在一年零两个月后才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索赔的依据是提单。承运人声称:本运输属于提单运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l年的诉讼时效已过,故货方丧失诉权。收货人则认为,既然已将租船合同的条款并入提单,本航次的运输就应该服从租船合同的规定,《海商法》所规定的有关航次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是2年。但是,法院不支持收货人的主张,因此裁定不予立案。嗣后,收货人再一次寻求提单中的“并人条款”的保护,认为既然提单中已经明确宣布,将租船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并入提单,即使法院不受理此案,也可以按照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此案交付仲裁。(1)承运人的主张以及法院的裁决是否正确?(2)收货人依据提单上的“并入条款”申请仲裁有无依据?为什么?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