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安派出所民警小谢参加公安工作才1年多,其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方式错误的有()。
A.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应当适用当场罚款
B.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的12小时内上所在单位负责人
C.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也必须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否则就属于程序违法
D.适用简易程序,必须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事人要求,可以将该处罚书邮寄给被处罚人
A.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应当适用当场罚款
B.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的12小时内上所在单位负责人
C.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也必须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否则就属于程序违法
D.适用简易程序,必须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事人要求,可以将该处罚书邮寄给被处罚人
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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