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关于国籍冲突,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A.国籍冲突是指由于各国国籍法规定的不同而导致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或无国籍的法律状态。

B.双重国籍和多国国家称作积极的国籍冲突,无国籍称作消极的国籍冲突。

C.各国可以通过国内立法,国际条约等方式消除国籍冲突。

D.双重国籍或者多重国籍的人,在其任一国籍国内,只被当做本国公民对待,只承认其本国公民的身份。

提问人:网友luoyong980 发布时间:2022-01-06
参考答案
查看官方参考答案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网友答案
查看全部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50%
  • · 有3位网友选择 C,占比37.5%
  • · 有1位网友选择 A,占比12.5%
匿名网友 选择了C
[38.***.***.84]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B
[209.***.***.154]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B
[70.***.***.180]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A
[243.***.***.149]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C
[4.***.***.1]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B
[65.***.***.4]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B
[236.***.***.244]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C
[19.***.***.78] 1天前
加载更多
提交我的答案
登录提交答案,可赢取奖励机会。
更多“关于国籍冲突,以下选项正确的是?()”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连结点是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

B.连结点和其指向的法律组成系属

C.连结点实际上反映了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一国家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D.国际私法上常见的连结点有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营业所、行为地、最密切联系地等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下列关于国籍冲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于国际法没有统一的国籍规则,而由主权国家规定谁是其国民,谁不是,同时各国的国情不同,因而关于国籍的立法多种多样,相互问有或多或少的歧异,因而存在积极的和消极的冲突

B.为了解决国籍冲突,国际上通过签订国籍冲突问题的条约规定了一些处理国籍冲突的原则。例如,1930年《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规定了避免无国籍和减轻其后果的原则,但未就积极冲突进行规定

C.国籍的积极冲突即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国国籍政策和立法也都力求减少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状态,并且在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中规定了无国籍的人享有中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法律保护

D.对于国籍冲突的解决,不仅一般性国际条约规定了原则,而且各国还通过国内立法和订立双边条约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状态和减轻国籍冲突的不良后果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以下涉及法人的( )适用登记地法律。

A、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变更登记

B、股东知情权、股东出资不实

C、解散纠纷

D、违约或侵权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人民法院应当将法人的设立登记地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法人的登记地。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外国人永久居留并不等于外国人获得中国国籍,当发生民商事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时,案件仍然具备涉外因素。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英国妇女A与法国人B(19岁)在英国结婚,而双方父母对之则毫不知情。婚后,B父母得知此事后,即带B回法国并向法国向院起诉,要求判决此婚姻无效。法国法院依据本国法“男未满25周岁,女未满21周岁,非经父母同意不得结婚”的规定,判决该婚姻无效。其后,双方在各自国家又分别结婚。但两年后,A的英国丈夫C提起诉讼,基于A与B的婚姻未因英国法律上的任何理由而被宣告无效或解除,故请求法院判决C与A的婚姻解除。英国法院据此判决A与C的婚姻解除。理由是,如依法国法即当事人B的本国法,B不具备缔结婚姻的能力,故法国法院判决A与B婚姻无效;而依英国法即依住所地法和婚姻举行地法,则B具有完全的缔结婚姻的能力,故英国法院判决A与B的婚姻有效,从而解除了A与C的婚姻。 【问题】   1.本案为什么会出现英国法院和法国法院判决结果完全相反的情况?   2.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作了哪些规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艾斯皮伯纳公司为一家在西班牙登记注册的公司,是设立于广州白云区中外合资思博维森公司的股东之一。由于其不满思博维森公司现有董事对公司的管理,因此诉请法院:要求思博维森公司协助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现任董事更换为他人。问题:艾斯皮伯纳公司的国籍?思博维森公司的国籍?如何进行该案的识别及法律适用?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关于离婚的法律适用,欧洲许多新的立法出现了“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趋势,最常用的表现方法是用法院地法作为辅助的应适用的离婚准据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吴某均为澳门居民,经常居住地内地,原被告2007年5月16日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感情不和离婚。原告于2011年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登记于被告吴某名下的位于澳门的房产以及存款。一审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房产(不动产)选择适用《法律适用法》第36条,对存款(动产)选择适用《法律适用法》第24条。二审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进行了纠正,对于涉案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法律适用法》第24条一并作出处理。 问题: 1、为什么两审法院在面对同一财产标的(不动产及动产)选择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条文? 2、你认为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不动产争议应适用《法律适用法》的哪一条作出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中国公民赵某自上世纪90年代赴美国求学、结婚、工作并定居。2002年取得新加坡国籍。2013年底在美查出肺癌进行就医治疗。2014年7月29日在一名美国公证员和三名见证人的共同见证之下完成《临终遗嘱》的订立,该遗嘱中,明确指定其妻邓某(美籍)为遗嘱执行人,并将其本人名下位于北京的三处房产及其他资产全部遗留妻子邓某个人继承。现在,赵某之妻邓某前来向中国内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依据上述在国外订立的经公证认证手续的《临终遗嘱》继承ZHAO某位于中国北京的全部遗产。赵某于2014年7月30日病逝。现查明,赵某与邓某(第二代移民,美籍)二人于2001年在美国登记结婚,于2004年在美国共同生育有一女。作为主要遗产的三处北京房产均购置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立遗嘱人赵某名下。赵某之父早年先于其死亡,赵某之母目前健在。 【问题】 1、不动产专属管辖是否等同于不动产法律适用? 2、请思考:不动产遗嘱继承是否一定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在涉及不动产的遗嘱时,《法律适用法》31条与33条的关系如何?你认为本案应适用《法律适用法》哪一条冲突规范进行处理,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账号:
你好,尊敬的用户
复制账号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
欢迎分享答案

为鼓励登录用户提交答案,简答题每个月将会抽取一批参与作答的用户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活动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简答题

简答题官方微信公众号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微信搜一搜
简答题
点击打开微信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抱歉,您的账号因涉嫌违反简答题购买须知被冻结。您可在“简答题”微信公众号中的“官网服务”-“账号解封申请”申请解封,或联系客服
微信搜一搜
简答题
点击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