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文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文化是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
B.文化不是人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C.文化传承对于人类社会的维系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D.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
A.文化是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
B.文化不是人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C.文化传承对于人类社会的维系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D.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
B.物品的使用人员应具有从事爆炸物品施工所应具备的文化程度
C.炸物品的使用人员应工作认真,身体健康
D.爆炸物品的使用人员应没有妨碍从事爆炸物品施工的疾病和身体缺陷
据新华社电 墨西哥奇瓦瓦州教育部门日前实施的一个项目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学习如何照顾安装了电脑芯片的机器婴儿。项目的目的是降低该州青少年居高不下的怀孕率。
路透社报道说,这些“电脑婴儿”按照安装的程序,不时发出需要食物的哭声、打嗝声、睡醒时的尖叫声。
从13岁到17岁的青少年,每两人一组,负责在两到三天内照顾这些“电脑婴儿”。
负责这一项目的州教育部门官员皮拉尔·维多夫罗女士说:“你必须为它们换尿布,喂它们吃饭,轻拍它们的后背,让它们打嗝。它们能模拟真实婴儿的行为,会大笑,会喊肚子痛。”
这名官员说:“项目的目的是尝试一种更新奇的方式,让年轻人意识到年轻时当爸妈的风险。”
维多夫罗说,学生对照顾“电脑婴儿”的工作量感到害怕。“反响相当好,”她说,“他们都同意,(青少年时期)不是承担那种责任的合适时机。”
南京某名牌大学在读研究生左凡(化名)因情感纠葛,在被人围殴时持刀捅伤6人。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屡屡发生,而高校的法制教育课看似齐全,实际上多数学生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比如在此事件中,不少学生对左凡表示赞赏:“难得左兄念到研究生还能保持这种血性。”
226名同学呼吁轻判
2006年12月15日庭审当日,左凡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由226名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本科生共同签名的呼吁信。信中说:“左凡学习成绩好,是大家公认的好班长,是国家培养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226名同学一致请求法庭对左凡从轻处理。
实际上,早在事发后不久,“天涯社区”等BBS上对此事的议论就热闹异常。起初,网友留言大多是“挺可惜的”、“不值得”,随着事件的广泛流传,网友们盼评论性质逐渐超出一般的法律和道德评判范围。
“他做了我们想做但没有勇气做的事。”一位正在念大三的网友写道:“普通民众在面对歹徒、恶势力的时候,往往明哲保身,怕的心理因素作祟,使得社会风气愈发不正常。左凡单枪匹马,最终亮剑,真是大快人心!”
网友陈少更是表现出景仰之情:“我觉得在被别人群殴的情况下,这是保护自己尊严最好的方法……难得左兄念到研究生还能保持这种血性。”
很快,左凡在一片赞誉声中被描述成“不畏强敌的英雄”。一个已经毕业的校友表示愿意出钱让师弟们把学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点”的横幅改为“左凡,×大汉子的榜样”,以宣扬其精神。这位校友认为:“师弟这种行为诚然不可取,但那种不畏暴力、奋勇杀敌的壮举;那种以一当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雄气概,是伟大精神的写照。”
更多的人开始为左凡辩护。很多网友包括签署联名信的同学都认定,左凡伤人是“生命受到威胁时的自然之举,应判定为‘正当防卫’”。
连捅数人涉嫌故意伤人
对于这场法庭外的评判,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萍认为:“他们都是在未掌握基本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判断。”
经审理查明,本案另一被告上海某电子公司员工徐方(化名)因女友提出分手而迁怒于左凡。于是,徐方打电话给左凡,约其见面。因为担心“吃亏”,他托厨师朋友王某找人来帮忙,王某便找南京某学院的在校生孙某纠集了5名同学和几名厨师,一起去“撑场子”。当晚,徐方和左凡在学校附近见面,一言不合便扭打在一起。王某等人见状上前围殴左凡,将其打倒在地。这时,左凡掏出随身携带的长约17厘米的工艺刀挥舞,捅伤数人,造成两人重伤。其后左凡又追出100多米,在徐方背后捅了一刀,造成其肺部受伤。
王萍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是“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亦即要求防卫措施与不法侵害在强度上基本相当”,在本案中,左凡主观上虽有防卫意图,但其面对徐方等人的拳打脚踢,持刀挥舞,且造成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属于防卫过当。而追捅徐方的做法已不属防卫范畴,涉嫌故意伤人。
追捧比犯罪更让人担忧
对于这些情况,签署联名信的学生以及那些奉左凡为“校园英雄”的网友们显然并不了解。同样收到联名信的玄武区检察院在调查后发现,签名的226人当中,大多数都不认识左凡,甚至连案情都不清楚。一名大二学生告诉检察官,他只是得知同校一名学生在外被人打伤,还被拘留,感到十分气愤,就在“呼吁信”上签了名。
该校一名在读研究生回忆,当时事情很快传遍了校园。几天后,有同学在校门口摆了张桌子,上面放着“呼吁信”,让大家签名,为校友“伸冤”。本来她不想签,因为情况到底怎样根本弄不清,“有说伤人的刀是左凡自带的,有说刀是从水果摊上抢的,连案发地点都有三四个版本”。不过,看到桌子旁边左凡的家长,她觉得做父母的挺可怜,后来也就签了。
在王萍看来,学生们的举动从感情上可以理解,但这不能成为司法机关对左凡从轻处理的依据。而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凭“感情”签名呼吁,反而有是非不分的“嫌疑”。
比如“呼吁信”上只写了“孤身一人被10余名社会青年围攻袭击,左同学奋起自卫,致鼻梁骨被打断,多处带伤”,丝毫没有提及左凡持刀挥舞对别人造成的伤害。王萍说,被重伤的其实也都是大学生,其中一人不得不摘除一侧的肾脏;另一人心脏心包被捅破,送到医院时心跳已经停止,幸亏当日一位主任医生值班,及时救治才脱离危险。
据王萍回忆,第一次开庭时,左凡竭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认为“如果我当时不掏出刀来防卫,可能今天受重伤的就是我”。左凡的辩护律师一番慷慨陈词之后,与左凡同来的不少青年甚至在法庭上起立鼓掌。
“网络和现实中的追捧比犯罪更让人担忧。”王萍说,同学们的声援与赞扬,对左凡正确认识其行为没有任何帮助。王萍注意到,在最初几次庭审中,左凡时常面带笑容。
2006年12月15日,玄武区法院作出宣判:左凡持刀捅伤他人身体,造成1人轻伤、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是在遭到徐方等人的不法侵害时,持刀伤人,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左凡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徐方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分别判处王某、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对于判决,被告人左凡、徐方等均表示接受。面对记者采访,他们不愿多说。左凡称“自己社会经验不足,以后应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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