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一家公司雇员,2019年12月取得当月工资9500元,取得年终奖48000元,无其它收入。1-11月累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00元,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80元。假设不考虑基本减除费用外的其他扣除项目,下列选项中对其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计算错误的阐述错误的是
A.李女士可以选择是否将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B.如果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4590元
C.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7100元
D.李女士可以在汇算清缴期申请退税2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