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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2010年5月23日晚,A市一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抓获了在某商店抢劫的刘某,当场进行了盘问,缴获现金、烟酒等物品,价值约8000元。后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当夜,派出所所长签发了拘留证,48小时后,民警王某对刘某进行了讯问。5月28日,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7日之内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于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并将刘某继续关押
提问人:网友lixin080108
发布时间: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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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所长签发拘留证错误,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48小时后进行讯问错误,应当在拘留以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直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错误,应当先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错误,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2、48小时后进行讯问错误,应当在拘留以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直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错误,应当先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4、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错误,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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