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票面年利率和实际年利率均为5%。经批准,W银行拟将该组贷款转移给某信托机构(以下简称受让方)进行证券化。有关资料如下:
2013年1月1日,W银行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该组贷款转移给受让方,并办理有关手续。W银行收到款项4240万元,同时保留以下权利:(1)收取本金1000万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5%的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的权利;(2)收取以4000万元为本金、以0.5%为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超额利差)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收取该组贷款本金中的4000万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4.5%的利率收取利息的权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该组贷款被提前偿付,则偿付金额按2∶8的比例在W银行和受让人之间进行分配;但是,如该组贷款发生违约,则违约金额从W银行拥有的1000万元贷款本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013年1月1日,该组贷款的公允价值为5050万元,0.5%的超额利差的公允价值为18万元。
2013年12月31日,已转移贷款发生信用损失15万元。
要求:
(1)W银行是否应当全额终止确认该项贷款,并说明理由。
(2)计算W银行该项金融资产转移所形成的利得。
(3)编制W银行转移该项金融资产相关的会计分录。
(4)2013年12月31日,已转移贷款发生信用损失W银行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