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王七通过网上投递简历、面试等环节,于2012年1月1日入职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三年期
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王七的岗位是培训专员,专门负责对公司下属各门店店长的培训管理工作。 王七工作了一个月不到,有一天,公司人事突然约王七谈话,称公司在网上发布的该岗位招聘启事明确限定要求本科学历且必须在餐饮行业担任店长职务三年以上,但通过这段时间的考察,公司发现王七在工作中明显存在对于店长工作不甚清楚的情况。 公司调查发现王七仅有高中学历,在相关行业也仅是有过1年半时间的店员经历,与王七在面试时所填写的《求职申请表》中名牌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关工作经历完全不符,故王七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公司《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填写有关个人的资料表,应该如实填写每一项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欺骗,如有虚假、伪造和不实之处,公司将解除合同。 公司依椐该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王七想不明白,劳动合同都已经签订了,自己也在工作中完全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做,怎么因为求职时填写的一份申请表就被辞退了呢? 不久,王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请问:公司是否可因为员工应聘时提供虚假简历解除劳动合同?
提问人:网友cooper1919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