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署日起将某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并完成专利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乙公司于此后10日内完成付款。合同签订后,在甲公司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手续前,乙公司因另外一起专利侵权纠纷被人民法院判令巨额赔偿,导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规定,甲公司可以通过下列哪个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公司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A.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公司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07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08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08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08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
2008年4月,甲 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它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何时取得“智能垃圾预处理机”的专利权?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对于甲公司转让的专利权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3)在乙公司受让甲公司转让的专利权后,丙公司与甲公司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质押权何时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5)乙公司与戊公司订立的专利权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为追索乙公司所欠剩余的专利转让款,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的债务人庚公司?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支付专利转让价款,甲公司能否主张专利转让合同无效?
A.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B.丙也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C.丙要继续使用该技术,须向乙支付使用费
D.甲要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对乙负赔偿责任
乙公司何时取得A的专利权?并说明理由。
A.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B.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和乙公司共同享有
C.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D.乙公司实施该项专利,应当付给甲研究所合理的使用费
A.甲公司在转让前应当事先获得当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核批准
B.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
C.办理转让手续时应当出具《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A.该许可证协议为排他许可
B.本合同的计价方式对美国乙公司最为有利,也是国际许可证协议中最常用的一种计价方式
C.合同中约定中国公司不得改进该技术是无效的
D.合同中虽然未约定不得反控条款,但是中国甲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受让技术的专利权提出异议
A.0
B.10
C.12
D.2
(1)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13年10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一项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专利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1月10日前支付上述款项;甲公司应协助乙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专利权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甲公司专利权系2008年10月达到预定用途并投入使用,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至2013年9月30日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计提减值准备。2013年度,甲公司对该专利权共摊销了12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00
贷:累计摊销 200
(2)2013年4月5日,甲公司从丙公司购入一块土地,实际支付价款1200万元,土地尚可使用年限为50年,按直线法摊销,购入的土地用于建造公司厂房。2013年10月10日,厂房开始建造,,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并停止对土地使用权摊销。至2013年12月31日,厂房仍在建造中。
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12
贷:累计摊销 12
借:在建工程 1188
累计摊销 12
贷:无形资产 1200
要求:根据资料(1)和(2),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更正有关会计差错的会计分录(有关会计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的会计分录)。
2002年1月,甲、乙、丙3人约定各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开办东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源公司),从事清洁燃料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3人同时在设立公司的股东协议中约定,由甲、乙各垫付50万元作为丙的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由公司与丙签订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收购丙的一项清洁燃料的专有生产技术(技术秘密),转让价款100万元,然后由公司按照丙的委托将直接转让款100万元分别支付给甲乙作为代垫出资的还款。同年2月,东源公司成立,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监事,内担任公司经理。公司成立后按照事先的约定,东源公司用丙转让的技术开始生产销售清洁燃料,受到市场欢迎,公司当年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公司向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各分配了150万元利润。
(2)2003年3月,A大学发现东源公司生产清洁燃料的技术与其已经于2002年3月申请发明专利,并已经初步审查公布正在进行实质审查的技术基本相同,随即通过律师通知东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东源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同时甲乙均要求丙向公司说明技术的来源并提供其独立开发完成该项技术的有关证明材料,丙拒绝向甲乙说明,丙称如果有问题,由其本人与A大学解决,与公司无关。2003年5月28日,A大学的清洁燃料生产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权。A大学再次通过律师书面通知东源公司停止使用其专利技术,并要求东源公司就其已经使用该专利技术的行为支付100万元的使用费。东源公司没有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责成丙尽快解决问题。
(3)丙经过与A大学协商达成专利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向A大学支付专利转让费 300万元、前期使用费50万元,共计350万元,由丙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A大学,专利权转让在丙支付全部转让款之日生效。由于A大学要求丙提供担保,丙未经与公司执行董事甲协商,超越公司的授权权限私自以东源公司的名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由于丙未在约定的时间支付专利权转让费,A大学于6月20日向法院申请对东源公司的相关侵权证据保全和财产诉前保全。东源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于6月23日晚上紧急召开股东会,丙未参加这次股东会。甲乙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鉴于丙并不拥有技术的专利权,实际上丙未对公司出资,决定将丙从公司的股东中除名,由公司与A大学另行协商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甲以公司名义将上述决定通知了丙。
(5)东源公司向A大学提出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其专利权,其余问题由A大学与丙解决, A大学拒绝。东源公司于6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要求: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东源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丙与A大学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东源公司是否应对A大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东源公司6月23日的股东会议决议是否有效?如果丙不同意该决议,他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可以,该诉讼应以谁为被告?说明理由。
(4)东源公司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是否应支持?为什么?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国家
A.乙出资的钱系其从甲处借贷而来,故该出资存在瑕疵
B.丙的货车出资应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主应该登记为公司
C.丁应当与公司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并应经商标局核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商标权出资完成
D.戊应当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专利权出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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