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19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8000元;B商品的单
独售价为17000元,合同价款为23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3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要求:分别编制甲公司交付A商品和B商品时的会计分录。
提问人:网友Dume2020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