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武汉市蔡甸分局发现位于该区的新农恒大绿洲小区的某住户,经常有多名操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出入逗留,且屋内多名男子同时使用十余台电脑微信聊天。 请问:这些男子是否有违法犯罪嫌疑?如果有,是什么违法犯罪嫌疑?下一步应如何调查?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外围调查,排除了公司经营的可能性。通过实地暗访发现该团伙面对警察时神情慌张。调阅监控发现有 7名男子经常出入该住所,形迹可疑。 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了住所 ip及电话后,查明该团伙 发现该团伙依托 “ 赢 + 音乐酒吧 ” ,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冒充年轻貌美女子吸引受害人见面,再由酒托女诱骗受害人至酒吧进行高额消费,骗取钱财。据此,专班成功锁定了洪山区文治街、 硚 口区武胜路的两处酒托诈骗窝点,涉案嫌疑人达 30 余名。 专班在对涉案人员、线索开展侦查经营,掌握该团伙组织结构、人员状况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抓捕方案。 9 月 19 日,蔡甸分局调集 80 余名警力,兵分三路,统一行动,同时对位于 洪山区文治街 “ 赢 + 音乐酒吧 ” 及隐藏在 硚 口区武胜路 “ 江山如画 ” 小区、蔡甸区 “ 恒大绿洲 ” 小区的三个诈骗窝点开展抓捕,一举抓获王杰()等 33 名犯罪嫌疑人。 思考: 上述材料如何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上述材料体现出哪些侦查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