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审理完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批准。
A.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A.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A.公开审判
B.法定期限内人民检察院没抗诉
C.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D.张某的近亲属向原审人民法院要求重审
A.一审人民法院
B.人民检案院
C.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提起公诉为同一人民检察院的,那么该人民检察院与-审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提起公诉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的,那么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与一审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A.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我定撒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B.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C.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D.认为审判决轻的可以在二审加重刑罚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2009年5月,某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黄某(17岁)、李某(19岁)、蒋某(3l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宣告后,黄某和蒋某都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方某在法定期限内以“对被告人判刑太轻”为由也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时,发现一审人民法院对黄某进行公开审理有违法律规定,便在案件发生地对共同犯罪案件中黄某和蒋某的盗窃事实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审理后发现对黄某和蒋某的认定事实清楚又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确实过轻,遂裁定将该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的原审合议庭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审理中发现本应在押的被告人李某在逃,遂对其犯罪事实不予认定,将其案卷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只对黄某和蒋某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对蒋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将黄某、蒋某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同送交监狱执行,人民法院应监狱的要求,将二人的羁押场所通知其家属。执行期间,监狱又发现蒋某犯有在判决时没有发现的抢劫罪,经劳改机关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将案件移送该案发生地A区人民法院处理。问题:
黄某、蒋某和方某的上诉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佟某,听取了杨某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判决对佟某的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由于本案的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不能加重刑罚,因而没有改判,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县人民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后,立即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判并作出了判决,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A.本案中再审程序的提起需要经过该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意,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备案
B.该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再审案件时,应当开庭审理
C.该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再审案件,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无法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D.如果再审可能宣告原审被告人陈某无罪,在该县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后,可以对陈某取保候审
A.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B.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搞书面审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一般以迳行判决为基本形式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迳行判决两种形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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