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甲、乙、丙、丁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欲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的以下事项哪些是合法的?()
A.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B.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D.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A.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B.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D.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
A.甲、乙、丙对2008年1月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丁对2008年 12月之后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的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对2008年1月之前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2008年1月之后,由于发现2007年合伙企业的一笔买卖存在问题,合伙企业因此产生的债务,丙仍然要负责
D.甲、乙、丁对整个合伙存续期间的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对2008年1月之前合伙企业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2008年1月之后,由于发现2007年合伙企业的一笔买卖存在问题,合伙企业因此产生的债务,丙不需要负责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A.甲以现金出资合法
B.乙的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合法
C.丙的出资合法
D.丁以劳务出资不合法
E.合伙企业未约定经营期限合法
【案例1】(本小题10分)
2007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①甲的出资为现金1万元;②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③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④丁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⑤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1年时再协商确定。
2007年9月,合伙企业成立。2007年12月,因丙外出采购无法联系,乙经甲、丁同意,以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其弟弟的公司提供质押担保。2008年2月,甲违反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某纺织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供销合同,但纺织公司并不知道甲的越权行为。2008年4月,乙私自将拥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丙,乙将此事通知甲和丁后,甲不同意。2008年5月,合伙企业为某关系户提供一般保证,结果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未付款时,直接要求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逐项分析该合伙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合伙企业与纺织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乙将拥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丙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合伙企业拒绝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008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
(1)2008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8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
(3)2008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2009年1月1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2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C作为清算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戊10万元;②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③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中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利润。
(4)丙个人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2009年3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
(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
(4)丙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请说明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的财产的清偿顺序。
(7)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经过相关部门纠正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在当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的事项:
(1)2008年11月,甲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向该有限合伙企业销售了一批食品原料,经查,该事项在合伙协议中并未约定。
(2)2008年12月,丁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购买了该有限合伙企业销售的食品,经查,该事项在合伙协议中并未约定。
(3)某日,丙因受精神刺激,突发精神分裂症,被确认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甲、乙、丁一致要求丙退伙。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2)甲向合伙企业销售食品原料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丁从合伙企业处购买食品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甲、乙、丁要求丙退伙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006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丙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了下列事实:(1)2006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协商后,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根据合伙协议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2)2007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他合伙人同意。此时,合伙企业又接纳了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7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5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甲、乙、丙、丁、戊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与C公司建立长期伙伴关系,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4)2008年3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进行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作为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2)丙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3)对债权人A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4)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甲和丁才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乙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甲、丁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地向B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5)假设合伙协议规定由甲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丁向B公民借款时,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B公民,丁的出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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