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static.shangxueba.com/jiandati/h5/images/m_q_title.png)
下列决议中,必须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方能通过的有( )。
A.增加公司资本
B.利润分配
C.修改公司章程
D.转投资
A.增加公司资本
B.利润分配
C.修改公司章程
D.转投资
A. 公司合并和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C. 在合并和分立的条款中,新《公司法》删去了“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的规定;
D. 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 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1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11年5月,光中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 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 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16年3月,光中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光中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说明理由。 (2)光中公司的首资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光中公司是否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A.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应当达到10万元人民币
B.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C.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D.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