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结构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的名例律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部分,最早来源于《法经》的“杂法”,其作用是“具其加减”。
B.魏律》把“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晋律》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把“刑名律”和“法例律”分别置于法典的第一篇和第二篇。
C.北齐时在法典的修订过程中,把刑名和法例合为一篇,从此中国后世封建法典中的“名例律”就形成了。
D.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为12篇,第一篇都为名例律。
而“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所以A选项错误,《法经》、《魏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都是重要的法典,要掌握他们的具体内容和前后历史的演变,很多考生没有准确把握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过程,所以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