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院训是什么()
A.人道
B.精业
C.创新
D.惠民
A.人道
B.精业
C.创新
D.惠民
A.医疗
B.科研
C.教学
D.民政救助
A.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埔县人民医院
B.五华县第二人民医院、丰顺县第二人民医院(留隍医院)
C.五华县第三人民医院(华城医院)、丰顺县第二人民医院(留隍医院)
D.五华县人民医院、丰顺县人民医院
A.熟读标准,明确分工
B.科学规范,建章立制
C.加班加点,全员参与
D.兑现奖惩,限时整改
E.统筹推进,持续改进
A.某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有辉不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B.医务人员只要临床实习两年就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C.某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师都至少有两年以上临床经验
D.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减少了医疗事故
A.市第一人民医院
B.市第三人民医院
C.市第五人民医院
D.市肺科医院
针对该医院的环境违法行为,泗县环保局在立案调查后,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于2003年12月21日对该医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03]第362号),罚款5214.99元,责令补缴2003年7~9月排污费2779.98元。泗县第三人民医院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认为此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4年2月24日,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在庭审中诉称,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属非营利性福利事业单位,治污设施一直运转正常,其产生的医疗固废都已按规定进行毁形、变形和消毒处理。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不得向医疗机构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医院不属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范围,请求撤销[2003]第7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及[2003]第3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被告泗县环保局在庭审中则辩称: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应视为排污单位,理应依法缴纳排污费。同时,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原告根本没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垃圾进行处理,更谈不上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法院庭审后认为,泗县环保局在对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做出行政处罚过程中,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程序操作严格,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维持泗县环保局作出的[2003]第7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及[2003]第3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泗县第三人民医院接到判决书后,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据此判决,泗县环保局对泗县第三人民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生效。
请问:排污费征收的对象是什么?征收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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