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7年发生下列业务:(1)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其中成本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增加200万元),售价1 5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2)处置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 500万元(其中成本为1 6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减少100万元且不属于减值),售价1 8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3)到期收回债权投资,面值为1 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4)处置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40%,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为5 000万元,售价为4 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5)处置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80%,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为6 000万元,售价为7 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6)整体处置非法人营业单位A,售价为1 000万元,该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7)整体处置非法人营业单位B,售价为3 000万元,该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 1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8)上述投资持有期内收到现金股利合计为8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9)上述投资持有期内应收利息合计为5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17年度个别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8 300万元
B、“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 390万元
C、“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7 900万元
D、“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