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通过()手段,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和同级政府之间的不平衡。A.税收B.国债C.财政补
中央政府通过()手段,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和同级政府之间的不平衡。
A.税收
B.国债
C.财政补贴
D.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通过()手段,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和同级政府之间的不平衡。
A.税收
B.国债
C.财政补贴
D.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通过()手段,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收入差距。A.税收B.国债C.财政补贴D.转移支付
财政政策的调控手段中转移支付是指()。
A.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
B.国家为了特定需要,将部分财政资金无偿补助给企业和居民的再分配
C.国家按照有偿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
D.财政资金的转移,中央政府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收入差距,并对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进行调节
A.适度减少中央政府的税收收入
B.适度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事权
C.调整税收划分范围
D.增加地方政府的财力
A.向地方分配外交自由权
B.调整地方行政体制
C.扩大与明确划分地方行政权
D.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由中央政府承担大部分公共服务的任务
E.向地方提供行使其新职权的必要物质手段
A、中央政府事权
B、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C、地方政府事权
D、以上均不对
A.地方;中央和地方共同
B.中央;中央和地方共同
C.地方;中央
D.中央;地方
材料二:根据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的补贴制度,每隔十年进行一次调整,还要严格限制新增种类。另外,尊重地方征税的自主权,着手研究中央和地方的中长期财政收入分配方案;在协商的前提下,废除中央政府限制地方发行公债的许可制度。根据《地方分权法》,将原中央政府的机关委任事务的54.7%改为地方政府的自治事务,将其余45.3%改为法定委托事务。在首相府设立“国家一地方纠纷处理委员会”,公平公正地审查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在机构设置上奉行“加一减一”原则,即新设一个组织就必须废除一个现存的同等组织。机构的数目,由国家行政组织法设定最高限度,不得增加,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中央各机关的所有职员被录用并工作三年之后,原则上都必须到中央其他机关工作两年,到驻外机构或国际机构工作三年。
问题:
(1) 日本行政组织改革的主要内容。
(2) 日本的行政组织改革有何借鉴之处?
A.在中央(联邦)与地方财政的关系上,中央居主导地位
B.地方财政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总额的大部分
C.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财政调控地方财政,平衡地区差别的重要手段
D.地方居于主导地位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