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2月,甲公司将其成本为10万元的A商品以14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这批A商品2017年没有对外销售,于2018年全部销售给集团外企业。2018年,甲公司又将成本为5万元的B商品以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B商品于2018年全部销售给集团外企业。针对上述业务,甲公司在2018年合并报表中应该编制的抵消与调整分录有:
A.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4 贷:营业成本——A商品 4
B.借:营业收入——A商品 14 贷:营业成本——A商品 10 存货——A商品 4
C.借:营业收入——B商品 7 贷:营业成本——B商品 7
D.借:营业收入——B商品 5 贷:营业成本——B商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