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71000万元(其中,股本 20000万元,资本公积40000万元,盈余公积100
2007年1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71000万元(其中,股本 20000万元,资本公积40000万元,盈余公积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股本与资本公积都没有发生变化。
2008年3月1日,公司按照法定规定,从当年净利润当中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2008年6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了600万元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2008年年底,公司发生了6400万元的亏损。2009年至2013年,公司每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1200万元,所得税税率33%。 2015年5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14年年底尚未弥补完毕的亏损。
要求:做出上述业务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