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与乙2018年6月决定离婚,约定:3岁儿子丙由甲抚养,乙将自己婚前个人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到丙名下,
乙承担抚养费。2018年8月,甲乙签订离婚协议。次年4月,乙向李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5月,乙与戊结婚,后破产。乙将自己本来约定给儿子丙的房屋卖给了丁并登记过户,拿到全部卖房款后不知去向。 1.2018年10月,谁是丙的监护人? 2.甲是否有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3.若李某请求戊偿还债务,戊是否有义务偿还?为什么?
提问人:网友elaoto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