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除国务院规定个人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外,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对教育、扶贫、救济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其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是()。
A.3%
B.10%
C.20%
D.30%
提问人:网友肖文娟
发布时间:2022-03-20
A.3%
B.10%
C.20%
D.30%
A.20%
B.0.003
C.0.004
D.0.005
A.10%
B.12%
C.25%
D.30%
根据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A.按捐赠额百分之三十
B.全额
A.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全额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B.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扣除。
C.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D.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对教育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A.0.03
B.0.1
C.0.2
D.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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