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甲公司是-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提问人:网友zenggeqiang
发布时间:2022-01-06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80万元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A.合作企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出资
B.合作企业由中方合作者担任董事长
C.合作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D.合作企业延长合作期限
A.县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B.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石料
C.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粘土实心砖
D.自来水
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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