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乙皮货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06年3月5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8月10日之前甲完成商场装修,甲即向乙订购羊皮大衣800件;羊皮大衣须于2006年11月1日前交货,以备甲冬季销售之用;违约则支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甲7月10日完成商场装修,并于当日电话通知了乙。由于乙的原料供应商丙未能如期向乙提供制作羊皮大衣所需原料,导致乙直至2007年3月才将合同约定的800件羊皮大衣准备好。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该买卖合同为()。
A.附条件的合同
B.附期限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可撤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