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开了一家服装店,为避免顾客扯皮,在货架醒目处帖了一张告示,上书:“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天,王会在店中买了一件大衣,穿了3天即开线。王会持发票找李东退还,李东指着告示,以有约在先为由不予退还,但王会认为告示中的“货物”应该仅指内衣。根据《合同法》,对此案的合理分析为:()
A.李东不应当给王会退货
B.应对此店堂告示做出不利于李东的解释
C.李东应当给王会退货
D.此店堂告示属于格式条款
A.李东不应当给王会退货
B.应对此店堂告示做出不利于李东的解释
C.李东应当给王会退货
D.此店堂告示属于格式条款
甲是一家服装店(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生意兴隆,便与其子在附近又开了一家服装店,主要由其子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甲经常将顾客介绍到自己家开的服装店去,并声称两家是连锁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人甲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可以这样做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
C.经多数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
D.不可以这样做
A.甲借钱给乙,供乙去购买股票
B.王某、张某和李某签订协议,共同开办一家公司
C.刘某开了一个服装店,聘请黄某为售货员
D.丁某开了一家商店,租用的是孙某的门面房,每年向其支付房租
A.王某开了一家饭馆,其中某些菜色称含有名贵草药,须单独和老板协商,不明码标价
B.李某进了一家发廊,发廊的门面和彩色书册上均没有标明吹发需要另外付10元钱,也没有人提示李某,李某离开时,发廊老板称其吹发需要另外付钱
C.华为商场的皮衣标价8000元,最后一个零写得极小,顾客以为是800元,刷卡时发现信用卡被刷掉8000元
D.农民黄某为在天黑前处理掉最后一批活鱼,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A.德国商人汉克(不懂汉语)在我国上海开了一家咖啡厅,该咖啡厅的支付结算业务
B.我国公民高某从小移居新西兰,回国后开了一家酒吧,该酒吧的支付结算业务
C.某国驻我国大使馆馆长的妻子杰瑞在北京开了一家服装店的支付结算业务
D.意大利驻华使领馆的支付结算业务
A.顾客
B.资源和要求
C.你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D.竞争对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情形不必然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A.个体工商户崔某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顾客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B.歌星王某认为晚报上刊登的一篇其记者李某撰写的报道诋毁了其名誉权,以晚报和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
C.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注册的商标,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D.甲、乙、丙以个人合伙开了一家佳美装修队,在尚未登记注册时便承揽了丙的室内装修业务,后丙因装修问题与佳美装修队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 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请回答以下问题:
A.某官员为犯罪团伙开绿灯,年薪20万
B.某大学贫困生王某努力学习,每月领到学校补助80元人民币
C.14岁时,小美辍学在一家饭店从事服务工作
D.残疾人晓东从医学院毕业后自己开了一家诊所
如果你是一家生意兴隆的服装店的管理人员,你如何平衡增加积极的顾客体验和防止优秀员工(这些员工可能被顾客的恶言恶语及敌意弄得筋疲力尽)流失之间的矛盾?
一名顾客就餐时,因饭馆提供的玻璃水杯爆裂了而烫伤。双方协商不成,顾客遂提起诉讼。请回答:(1)顾客应以谁为被告?理由是什么?(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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