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业主张强与配偶王缔于2012年判决离婚,签署买卖合同时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提问人:网友154336271 发布时间:2022-10-04
参考答案
查看官方参考答案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网友答案
查看全部
  • · 有6位网友选择 ,占比60%
  • · 有4位网友选择 ,占比40%
匿名网友 选择了
[246.***.***.30]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250.***.***.107]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98.***.***.23]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163.***.***.72]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176.***.***.102]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97.***.***.72]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33.***.***.194]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155.***.***.217]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196.***.***.191] 1天前
匿名网友 选择了
[33.***.***.133] 1天前
加载更多
提交我的答案
登录提交答案,可赢取奖励机会。
更多“业主张强与配偶王缔于2012年判决离婚,签署买卖合同时需要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张某和王某于2010年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某市甲镇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睦协议离婚,并就共同
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12年6月,两人通过熟人到某市乙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2013年3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5月,乙镇人民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以纠正。乙镇政府于5月9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不当,故维持了乙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王某不服行政复议,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镇政府作出的撤销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乙镇政府行为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谈谈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的运用并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张强和王丽为夫妻。婚后某日王丽发现张强婚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向她隐瞒,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王丽和张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王丽和张强协议处理

B.二人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C.王丽和张强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

D.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的原则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王某(男)和李某(女)于2007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前王某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房屋权属证书
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结婚后不久李某的父母赠与二人一套家用电器。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

2010年初,王某与其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王某索性在外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王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用。李某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借外债10000元用于日常生活。

2011年初,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王某痊愈出院后继续与田某同居。

2012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抚养孩子。王某不同意离婚。

问:

(1)本案应否判决离婚?

(2)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如何确定王某、李某二人父母赠与的房屋、电器及王某受伤所获赔偿金的归属?

(3)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所借外债府如何定性与偿还?

(4)根据本案情况,如李某在离婚诉讼时要求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张强和配偶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为张强父母在其婚前全款购买,现张强与配偶离婚,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这种分割方式是正确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尚毓琦于2010年5月与配偶庄梦笙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尚淑慧,现两人准备离婚,但对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无法协商一致,则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
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 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年 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2012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 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题:

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张强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9月王玲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张强与王玲离婚。问:财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黄某(女)和王某(男)于1999年3月结婚,2004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哪项在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A. 王某与同性同居 B. 黄某与他人通奸 C. 王某酷爱赌博、屡教不改 D. 王某喜欢上网打游戏

A.A

B.B

C.C

D.D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王某提出离婚

B.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王华实与中国公民付春花于1987年在北京结婚,婚后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实自费到美国留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王华实与中国公民付春花于1987年在北京结婚,婚后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实自费到美国留学,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王华实赴美后,付春花抚养孩子,伺候老人,并常给丈夫寄些衣物。1997年8月,王华实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安大略省多伦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起诉书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付春花收到诉状后气愤万分,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付春花与王华实离婚,王华实承担儿子抚养费每月350元。与此同时,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法院也审理了王华实提起的离婚案,付春花未到庭,多伦多法院判决王华实与付春花离婚。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王丽和张强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张强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王丽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张强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王丽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王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张强服刑地法院

D.丁市王丽现居住地法院

点击查看答案
账号:
你好,尊敬的用户
复制账号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
欢迎分享答案

为鼓励登录用户提交答案,简答题每个月将会抽取一批参与作答的用户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活动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简答题

简答题官方微信公众号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微信搜一搜
简答题
点击打开微信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抱歉,您的账号因涉嫌违反简答题购买须知被冻结。您可在“简答题”微信公众号中的“官网服务”-“账号解封申请”申请解封,或联系客服
微信搜一搜
简答题
点击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