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券,2×21年1月1日,甲、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并于当日完成抵债资产的转移手续。协议约定,乙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当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债权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538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00万元,乙公司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甲公司将上述应收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乙公司将上述应付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债务重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万元。
A.38
B.0
C.-38
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