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发价内容作了变更的接受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对发价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并且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有效
B. 对发价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即使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亦无效
C. 对发价内容作了非实质性变更,并且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有效
D. 对发价内容作了非实质性变更,即使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亦有效
A.对发价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并且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有效
B. 对发价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即使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亦无效
C. 对发价内容作了非实质性变更,并且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有效
D. 对发价内容作了非实质性变更,即使发价人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接受亦有效
A.该承诺无效
B.如果甲未反对,则该承诺有效
C.该承诺有效
D.如果甲及时反对,则承诺无效
E.该承诺效力不确定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是()A.有关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的变更B.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变更C.有关履行期限的变更D.对发价表示接受,但添加了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
A.发盘有效期届满,受盘人未做出接受,即发盘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B.发盘人依法撤消发盘
C.受盘人拒绝发盘,即拒绝发盘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D.受盘人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即受盘人对发盘的还盘
E.发盘人不可撤消发盘
A.要约又称为发价,也就是要约邀请
B. 接收货物是买方的义务之一,但接收不等于接受
C. 该公约对转移所有权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D. 象征性交货不属于交付货物
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B.用人单位的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终止,效力灭失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原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效力降低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对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A.一般地说,要约对于受要约人是没有拘束力的
B.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
C.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条款作了扩张、限制或变更,其效果也视为对要约的接受
D.英美普通法认为如果在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则依通常情形在可望得到答复以前,不得撤销或更改其要约
E.要约人破产,要约失去效力
A.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应当视为新要约
B.要约一旦生效,则要约人的撤回权归于消灭
C.无论相对人是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要约只要被拒绝,即发生要约消灭的法律效力
D.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没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要约自动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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