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公司)及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7年至2008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0月8日,大海公司与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
①大海公司收购A公司持有的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全部股份,所购股份占B公司股份总额的15%,收购价款为3000万元。
②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
③大海公司在股权划转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收购价款60%。
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88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2007年12月5日,该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经大海公司和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大海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的40%。至2007年年末,股权划转手续尚在办理中。
(3)2007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除净利润外,B公司的股东权益未发生其他变动。
(4)2008年3月1日,大海公司办理了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并以银行存款向A公司支付了股权收购价款的60%。当日,B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为4200万元。大海公司拥有15%股权后,对B公司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影响。
(5)2008年5月1日,B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万元,并于5月25日发放。2008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中,1~2月份实现净利润100万元。
(6)2009年4月30日,B公司宣告分派2008年现金股利300万元,并于5月18日发放。
要求:
(1)确定大海公司股权转让日,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大海公司在2008年B公司宣告发放和实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编制大海公司在2008年B公司宣告发放和实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说明A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对2007年利润总额的影响;计算A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取得的转让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