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示标有“蓝天”商标的电视机商品,于同年7月1日上午申请在电视机商品上注册该商标,且要求优先权。乙公司于2018年月2月1日刚好在市场上销售标有“蓝天”商标的电视机商品,于同年的7月1日下午申请在电视机商品上注册“蓝天”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确定,应由两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由商标局抽签决定
B.甲公司可能获得注册商标,因为甲公司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先于乙公司申请日
C.因为甲公司在先申请商标,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
D.因为乙公司在先使用商标,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