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论述破产制度的法律特征。
提问人:网友anonymity
发布时间:2022-01-06
本院于2006年10月9日受理了债务人××贸易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现向该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公告通知,限你们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院定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第30日(即2007年3月22日)上午10时在本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由无财产担保的最大债权数额的债权人主持。届时望所有债权人准时参加。
×××人民法院
2006年11月19日
请分析该公告的内容有无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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