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支付机构名录登记的有效期为()。期满后,支付机构拟继续开展外…”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支付机构名录登记有效期期满后,支付机构拟继续开展外汇业务的,应在距到期日至少1个月前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出延续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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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支付机构无需办理名录登记即可开展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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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支付机构无需办理名录登记即可开展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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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支付机构申请办理名录登记应具备至少5名熟悉外汇业务的人员(其中1名为外汇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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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支付机构存在未经名录登记或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等违规行为,外汇分局将依法实施调整、注销名录登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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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支付机构申请办理名录登记,应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交支付机构外汇业务人员履历及其外汇业务能力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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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支付机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名录登记,注册地外汇分局依法撤销其登记,该支付机构自被撤销名录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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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外汇业务负责人,无需事前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出登记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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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委托证书有效期满,()无变化,继续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环保机构应当与委托证书有效期3个月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续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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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支付机构主动终止外汇业务,应在公司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及终止外汇业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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