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前()天,确定样板房数量及户型。根据交付商家数量、楼盘基础信息及客户细分资料,确定样板房征集数量。合作商确定样板间优惠方案或租赁价格;开展样板间征集邀约(管家向业主电话征集或内部客户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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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万达 “万达48克拉”业主抱团起诉求退房 【原告业主的看法】 2010 年94名业主在宁波鄞州万达楼盘“48克拉”一共购买了89间商品房。当时该公寓的宣传资料说,公共设施达到五星级酒店标准,最吸引眼球的是16层和32层还有个“空中花园”,加上其他种种近乎完美的配套,他们才下了单。 但是,房子交付后,房主发现买到的和看到的“相去甚远”:室内砌有空调主机外机放置柜,影响空间使用,内部装修也与宣传及样板房严重不符,内部设施没有按照承诺设置;规划设计变了,增加了商务房、商铺,而减少了车位数量;当时说好了在16层和32层有个“空中花园”如今变成了消防避难层...... 2010年6月,万达48克拉94名业主将宁波万达置业告上法庭。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未尽合同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要求其兑现承诺,或返还房款共计380多万元。 【万达置业代理人的解释】 有关楼盘的宣传资料,对“空中花园”的描述并非要约(),且避难层是根据政府的规划建的,在不妨碍避难功能的情况下,平时也可搞些绿化作为业主的休闲空间,但业主要求将之改建为“空中花园”,既无合同依据,也不符合政府批准的规划。 万达置业还指出,他们的内部期刊中的宣传不构成合同内容,样板房同样不能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依据。这一点在与业主们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已有明确约定。他们完全是按合同约定交的房,而且这94名业主也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因此,要求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一审宣判房主败诉,其中53名原告不服,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业主们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问题】 1 、什么是要约 什么是要约邀请 2 、日常生活中样板房和广告宣传是不是要约 为什么 3 、案件中为什么业主会败诉 作为业主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请援引2003年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条款解释说明
A.应选择楼盘的主力户型或主推户型作样板房
B.样板房应设在朝向、视野和环境较好的位置,应设在可由售楼处较方便到达的位置
C.样板房应是整个楼盘中位置最好的房间
D.多层楼花可没在一楼或较低楼层,高层楼花一般可设在4~6层;若是高层现楼,可设在较高楼层
E.样板房的使用面积应是楼盘中最大的
A.样板房交付标准、功能说明等标识牌归属于硬装
B.塔吊桩基础归属于地上结构
C.屋面游乐区的地坪、设施及划线归属为交通设施科目
D.红线内精神堡垒归属于示范区园建科目
A.将产品根据户型、资源及客夕需求细分
B.有效地实现各类产品价格过渡
C.结合产品分类、客户需求和销售目标确定价格
D.切实地了解自身产品的特点
A.根据给定时间的来油品种、数量及管道沿线用户需求,确定合理的输油计划和批次顺序
B.根据输送油品的物理性质和数量,确定输送周期
C.根据输送顺序,在满足各种限制情况下,确定各分输站的分输时间和下载流量
D.根据输送顺序,计算跟踪混油界面位置和混油段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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