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申报时以下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B、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可以不申报债权而直接选择起诉债务人
C、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D、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B、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可以不申报债权而直接选择起诉债务人
C、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D、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关于最低标价的应用,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天猫营销活动商品申报时校验天猫最低标价
B在聚划算商品申报时校验营销平台15天最低标价
C在天天特价商品申报时校验营销平台15天最低标价
依据票据法,以下关于票据行为附条件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票据出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B.票据背书转让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汇票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
D.汇票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保证无效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年度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参考答案:错误
A.甲的债权为附停止条件债权,其条件尚未成就
B.乙的债权为附解除条件债权,但解除条件已经成就
C.债务人的保证人丙申报了求偿债权,但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
D.丁的债权尚未到期
A.附条件的债权属于待定债权,不能申报
B.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开始计算利息
C.善意的受托人无权申报债权
D.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参考解析】:该规定是针对不确’定债权在破产申报中的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在条件没有出现或者期限没有到来时,还不能行使其所享有的债权。但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就要依破产程序进行处理,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就要在所有债权人中进行分配,因此,对于不确定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后的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程序享有破产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
(1)关于附条件的债权申报
附条件的债权虽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者失效,但他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附条件的债权从法律效力上看,是已经成立的债权,只是债权人能否最终行使权利,或者债权是否消灭,取决于债权所附条件成就与否。而是否构成破产债权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成立的债权为限,并不要求债权人能否有效的行使债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对于附条件的债权,在生效条件成就前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前,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存,待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时,对附条件的债权人进行分配。
(2)关于附期限的债权申报
附期限的债权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和附终止期限的债权两种。
①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因其债权已经成立,即使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所约期限未届满的,按照规定仍然有权进行债权申报,享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地位。②附终止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失去效力,这种债权只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只要当事人所约定的债权期限未届满的,就构成破产债权。
(3)关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申报
在进入了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后,所争议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生效判决或者仲裁决定后,其债权才能确定。如果该争议的债权与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债务人债务相联系,债权人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情况下,仍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加到破产程序中来。
A.票据出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B.票据背书转让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汇票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
D.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保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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