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玛丽为甲跨国公司普通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09年3月1号-3月15号在中国境内的乙公司提供技术指导,约定该技术指导工作共支付10000元人民币,其中甲乙公司各支付5000元;三月份收到甲公司另外发放的工资5000美元,收到美国境内房租1500美元,在中国期间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0元人民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上述收入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由甲公司支付的5000元人民币
B.由乙公司支付的5000元人民币
C.5000美元
D.1500美元
E.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