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夫妇均满35岁,有一5岁儿子。张三年税后收入11万元,妻子年税后收入3万元。家庭有储蓄存款5万元,有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套市值80万元,贷款余额40万元,每月还款5,000元,还有10年还清。家庭目前除偿还贷款外,年各项支出共6万元,其中张三个人支出2万元,妻子个人支出4万元。假设收入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均为4%,投资报酬率为3%,张三与妻子均60岁退休。根据生命价值法,张三需要的寿险保障金额约为()。(答案取最接近值)
A.200万元
B.350万元
C.250万元
D.300万元
A.200万元
B.350万元
C.250万元
D.300万元
A.赔付11万
B.赔付已交保费
C.赔付应交保费
D.赔付10万
A.张大爷今年75岁,无儿无女,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B.王老太今年62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一个儿子今年35岁,王老太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儿子应当参保缴费
C.张三今年50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应按年缴费且必须补缴,累计缴费达到15年
D.李四今年35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A.户主张三的父亲,今年轮到张三家供养
B.户主张三的儿子,在大学就读,学费、生活费等均靠勤工俭学解决
C.因父母外出务工而长期寄养在张三家的小侄子
D.张三家的住家保姆
E.户主张三的女儿,去年参加工作后仅春节假期回家
A. 张三的哥哥,系某检察院司法警察
B. B.张三所在单位负责人
C. C.张三居住地居委会
D. D.张三13岁的儿子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 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此五间房屋以5万元价格卖给李四、李三夫妇,买卖成立后,不得反悔,如果出了问题,由张三负责。同年8月,原告夫妇搬人此房居住,安装了水管,建了厕所,一间房搞了棚楼,安了两副门扇。房屋出卖后,被告始终未告知第三人。 2004年2月,张一回原籍探亲时,发现自己的房屋被弟弟卖掉,很生气,责令其赶快追回。张三找原告夫妇协商多次未果,张三便找了几个人将东院墙拆毁。原告以房屋买卖契约为凭,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保护所有权。法院受理后,通知第三人张一参加诉讼。第三人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她的所有权,要求宣告买卖行为无效,尽快追回房屋。
[问题]
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李三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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