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市国税局稽查分局2006年2月对某企业2005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5月少列收入40万元,少
缴增值税6.8万元,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万元,上年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元。2006年3月,该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又查出该企业2005年偷逃房产税5万元(实际上缴房产税20万元)。该企业2005年全年共纳各种税款合计150万元。其他税无偷逃行为。
国税局认为,该企业偷税6.8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6.8万元)的6%,不构成偷税罪,应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地税局认为,该企业偷税5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25万元)的20%,已构成偷税罪,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分析要求:国税局、地税局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提问人:网友anonymity
发布时间: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