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发布前,人民法院以原告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形。
A.尚未开庭审理的,应当移送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B.尚未开庭审理的,应当移送发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已经生效尚未申请执行的案件,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已经执行尚未执结的案件,应当交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A.尚未开庭审理的,应当移送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B.尚未开庭审理的,应当移送发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已经生效尚未申请执行的案件,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已经执行尚未执结的案件,应当交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A.债券违约纠纷案件
B.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纠纷案件
C.发行人破产案件
D.违规担保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以()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A.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被告住所地
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
A.当事人只能协议选择第一审法院,而不能协议变更第二审人民法院
B.协议不得变更法定的专属管辖
C.当事人只能就合同纠纷案件协议管辖,其他案件不适用协议管辖
D.协议管辖的法院的范围仅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A.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B.以类型化的司法解释方法落实功能监管的要求
C.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金融审判思维
D.以诉讼经济原则优化债券案件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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