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于2006年12月1日赊销商品给乙企业,价税合计l000万元,乙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偿付,于 2007
(1)豁免15万元的债务。
(2)由乙企业以一批原材料给甲企业抵偿债务。该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48万元,公允计税价值为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原材料于2007年4月12日运抵甲企业。
(3)其余款项延期3个月后偿付,如果在第三个月盈余达到50万元,则追加偿付10万元。
(4)双方债务解除手续于2007年5月1日办妥。
(5)甲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已经提取了18万元的坏账准备。
(6)2007年7月,乙企业实现了盈余55万元。
(7)双方于2007年8月1日交割尾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认定债务重组日,并分别编制甲、乙企业的会计分录。